超声波探头选用-锻钢件超声检测(YB/T 036.10一92)
YB/T 036.10一92 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方法适用于冶金设备(包括矿山、冶炼、轧钢、环保等)的零部件厚度或直径不小于60 mm 的碳钢及合金钢锻件的超声波探伤。本标准不适用于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和有专用标准锻件的超声波探伤。
超声波探头选用
4 3.2 在探伤中,以采用直探头为主,也可用其他形式的探头辅助探伤。直探头晶片直径、频率原则上按表 1 选用。
表 1 超声波探头选用
4.3.3 仪器、探头及系统性能的测试方法应符合 ZBJ 04001 的规定。井且组合灵敏度余量应满足探伤要求。
5.3 探测频率
探测频率应以2~2.5MH二为主,必要时可变换探测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