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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探头选用-在役车轴超声检测(TB/T 2494.2-94)
 
       TB/T 2494.2-94 轨道车辆车轴探伤方法 在役车轴超声波探伤规定了轨道车辆在役车轴的探伤重点探伤方式方法探伤人员的条件探伤用的主要设备和工具探伤前的准备工作试块及试块使用伤损鉴别探伤记录等。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轨道平车及与上述车轴型式相同的其他作业车辆。
 
超声波探头选用
 
4.1 以轴的端面作为探伤面,采用不解体,不卸轴的探伤方式。
4.2 以 0° 探头和小角度探头纵波反射法为主,必要时用大角度斜探头在轴身用横波反射法校对。
 
7.2.1 在轴端面探测时,采用 0~10° 小角度探头。
7.2.2 在轴身校对时,采用 K 0.8~K 1 或入射角 30°~40° 能与轴身良好耦合的凹弧形楔块斜探头。
       所有探头,其主要性能指标均需达到 ZBY 231 的要求
7.2.3 常用探头的折射角及半扩散角如表一。
7.3 探头仪与探头组合的综合探伤能力
7.3.1 0° 探头应能作全轴贯通透声检查,能探出车轴内部的有害缺陷。
7.3.1.1 应能探出距轴端 300 mm 以内直径 6 mm 平底孔及以上当量的人工缺陷。
7.3.1.2 应能探出距轴端 300~700mm 范围内直径 8 mm 平底孔及以上当量的人工缺陷。
7.3.1.3 应能探出距轴端 700~1000mm 范围内直径 10 mm 平底孔及以上当量的人工缺陷。
7.3.2 小角度探头应能探出常见裂纹区的表面缺陷。
 
 
超声波探头折射角和半扩散角